我在乡镇办幼儿园上班三年。现因个别领导故意挑拨想让我走人。我寒暑假都没拿工资。能有补偿吗

2020-04-28 教育 117阅读
用人单位在假期不支付工资给你,是违法的,从你说的情况看,你不是正规的事业编制内的教师,但你与学校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还是存在的,学校应当每月支付工资给你。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学校应当按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给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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