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方(也就是您所说的乙方)一般没有合同解除权。因此,违约方不但需要承担延迟履行违约责任,还需要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并不是说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后,合同就必然能解除。
如守约方依法解除合同,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最后还是建议您到律所或找律师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