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富人也一直占据美国移民人数的首位。今天,太平洋加达移民专家和美国移民申请人详细谈谈美国移民监的规定问题,便于申请人在全面了解美国移民监的规定的基础上,保持绿卡的有效状态,特别是对于那些每年离开美国超过180天的成功申请人来说尤为重要。
美国移民法有以下两条需绿卡持有人特别注意的:
1)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不超过183天。
2)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超过1年,可能视为放弃绿卡。
特别是美国移民监的规定里的第二条,一旦被视为放弃绿卡,再进入美国时,就会没收绿卡,然后被要求参加移民法庭,向移民法官申辩没有放弃绿卡的意图。
在美国移民监的规定里,其实,这两条规定并不是绝对的。美国移民法允许绿卡持有者可以选择在离开美国前先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表明未来可能要离开超过美国1年,但是没有要放弃绿卡的意图,这样就相当于事先和美国移民局打了招呼。通常情况下,回美证一般是2年有效期,回美证到期可以重新申请。
另外,在美国移民监的规定实践中,对于离开美国不到183天或超过183天,不到1年的人来讲,仍然可以事先申请回美证。保持绿卡关键因素是看有没有要放弃绿卡的意图,如果被入境处官员询问,绿卡持有者需要提供他/她和美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比如说提供:
在美居住的配偶/子女,在美工作证明信,报税记录,不动产产权证, 房屋贷款,房屋租约,美国银行账户,信用卡账单,其他美国不动产资产,其他美国投资(股票,基金,保险等),美国驾照等都可以。也就是说在美国移民监的规定范围内,给自己买一个相应的保险。
美国移民监的规定主要在于要求绿卡持有人不能连续离境超过183天。如果投资人在美国的居留时间不够,政府就可能声称投资人放弃了美国永久居留权,这会危及其绿卡状态。所以,清楚的了解美国移民监的规定,在美国移民监的规定范围内,在获得I526绿卡的两年时间内申请转为I829绿卡,这样才能保持绿卡的长期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