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中发现,发生此类案件的家庭中,父母普遍没有将未成年人当作享有平等权利的人来对待,而是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处置。更为恶劣的是,一些父母甚至将孩子当做赚钱工具,出卖、出租或携带、强迫孩子乞讨。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对家庭暴力的理解不准确,受访者中很多父母“并不认为打孩子就是家庭暴力”,认为只有“程度严重的伤害才是家庭暴力”。还有部分家长认为,只要动机是为了孩子好,暴力行为便是合理的,“轻微教训一下孩子不算施暴”,甚至有的家长在遗弃或杀害孩子后认为“是为了解脱孩子的痛苦”。在这些问题家庭中,不懂得尊重孩子的陈旧观念,使得父母并没有将自己的行为与家庭暴力联系在一起。
报告显示,因“错误的管教观念导致对孩子施暴”的占调研案件总数的13%,主要体现在因孩子不听话、撒谎、顶撞父母或怀疑孩子偷拿家里钱财和督促孩子的学习而暴力管教或管教失手。这些案件中,当邻居制止或公安人员介入时,施暴父母多数表示出“打自己的孩子,别人管不着”“打他也是为教育他”的陈旧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