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需要手续: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需要证明户籍所在地已经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
各区都有独立设置的外来务工子女学校,亦可到暂住地的公立小学报名、登记,如暂住地附近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区教育局教育科统筹安排。
借读的流程:
1、转出学校盖章;
2、转入学校审核并盖章;
3、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4、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5、持加盖以上4个章的《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存档(2份),网上提交电子学籍;
6、持加盖以上4个章的《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存档(2份),网上接受电子学籍,报名,入班;
允许借读条件:
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要求借读的,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借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
2、在市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6、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具备“三证”材料)到流入地只需短期(一年以内)停留的。
扩展资料:
读生要注意:
借读就是不转学籍,把学籍保留在原来的地区的学校。
你要是想回去读高中,和原来的学校做好沟通,然后回去读书就可以了。但是很多地方,尤其是有较高升学率的学校,会收取较高的借读费。
而且,你将来的考试还是要回学籍所在地进行的。这就涉及到原来的学校为你保留学籍,并承担你将来考试安排的责任,你靠取得成绩也会参与学籍所在学校的升学率的评估。
所以要和其协商好,你要去借读的那所学校,因为你不是本校在编学生,有可能对你的培养不会重视,需要你给自己以约束和自制力强点。这些都要有思想准备,然后决定。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七类证明的非京籍学生将按照具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
1持有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以及其父母的“进站函”;
4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
7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以及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