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到工商局换发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解决办法:2018年1月1日前仍使用原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进行社会保险业务申报,同时,企业应尽快到工商局换发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企业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单位信息有误。
解决办法:单位应尽快核实并修改单位社保登记信息,保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单位信息与工商局注册登记信息一致。2018年1月1日前仍使用原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进行社会保险业务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
2017年10月1日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的企业,以及与开户银行签订缴费协议时,应使用18位统一信用代码。
10月1日前已通过网申系统按照截取8位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单位新参保预登记,还未通过前台审核的企业,应重新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通过企业版软件)按照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新进行新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