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杨哲朋友的回答做些补充: 单位给员工买的意外险和大病险,只能认为是单位给员工提供的福利,通常保额针对员工所需要承担的家庭责任而言都稍显不足。而员工自己一定要考虑自己投保商业保险。第一,员工一旦离开公司或者退休,就不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如果离开公司选择一家新的公司,是否还能找到一家能够提供给我们这么好福利的公司就是未知之数了,而那时我们由于年龄增加而相应的保费也会增加,正如杨朋友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们到退休时,甚至40岁之后,几乎就没有太好的险种了,到时不光我们要花更多的钱,而这么长的时间段我们的保障只有公司提供的那么点儿,最好还是自己额外再选择一些商业保险,这才是科学的。
重度意外险和大病保险通常都是给付型的,是可以双份领取的,注意,我说的是重度的意外和大病,而小的意外事故或者住院、手术等医疗费用是报销的,由于票据的原因最多只能获得我们所花费的金额。就是说不能通过报销来获得额外的收益。当然,如果在一个公司没有报完所有的费用,是可以到另一个公司继续报销余额。
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和我联系,很高兴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eric3xrw@ 或13810683713,我是北京友邦的,叫王晓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