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3%,“税额”栏填写其本身应纳的税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 经县(市)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由所在地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3%;“税额”栏填写其本身应纳的税额,按销售额依照6%征收率计算增值税额。在专用发票“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其本身应纳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扩展资料: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八条 对没有条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小规模企业,在纳税人自愿并配有本单位兼职会计人员的前提下,可采取以下措施,使兼职人员尽快独立工作,进行会计核算。
(一)由税务机关帮助小规模企业从税务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聘请会计人员建帐、核算。
(二)由税务机关组织从事过财会业务,有一定工作经验,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的离、退休会计人员,帮助小规模企业建帐、核算。
(三)在职会计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到小规模企业兼任会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