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为工程项目前期手续,一环扣一环,顺序为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
1.项目建议书
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2.可行性研究报告
是建设方想在某地投资建设,委托有资质的咨询部门,考察、收集、计算当地的各种有利及不利的资料信息,整理、比较后提出有依据的可不可行的结论。这里面包含交通、资源、水文地质、劳动力、市场等等,围绕投资方及国家的利益为出发点。此结论报发改委批准立项.
3.初步设计
是建设方在已取得(或将取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且立项已批准后,按照建设方的要求做出工程的设计方案并含有各种指标的文件,待提供当地规划部门审批。
4.施工图
是已取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规划部门已划定建筑红线并批准了报审的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报告已提供等,建设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根据规划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详细的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全套的、能指导施工的设计文件。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不含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建设:
1.办理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进行方案设计、申办用地手续;
4.办理消防、环保等部门审查意见;
5.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图设计;
7.施工图审查;
8.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9.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城建档案、墙改基金等手续;
10.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1.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
12.办理竣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