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电子签名是可靠的,就与手写签名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只要电子签名是可靠的,它就具有和手写签名一样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5、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