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起诉了女朋友,告她毁坏了我的声誉让我遭受到公司的辞退和同事朋友们的唾骂。你们觉得我做法过分吗?

2020-05-17 社会 205阅读
不过分,可以起诉你女朋友。但从你的叙述来看,你这个官司打不赢,没有证据。理由如下:
第一,因为公司辞退你时,不会写明辞退的理由是你女朋友毁坏了你的声誉,如果真是这样,公司应当同情你并保护你,不会辞退你的,肯定是你的能力不适合在公司工作了。所以,辞退你和你自称的你女朋友诋毁你没有任何联系;
第二,同事朋友唾骂你,是因为你做了很伤人的事情,不然不会激起众怒,肯定是你自身有问题。并且,你去法院起诉时,你没法把你的同事和朋友全部叫去法院,当着法官的面再重新唾骂你一次。
鉴于上述分析,法官最后肯定是裁定驳回你的起诉。所以,你的这个不过分的起诉到最后没有任何意义,对你有害而无利。
起诉的条件:
1、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法院对于各类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甲签欠乙的钱,要看甲是住什么地方,就到甲的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立案;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则一般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立案。如果是房产继承纠纷,则在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立案。大部分案件的原被告都是一个县的,不存在管辖争议,直接到所在县法院起诉即可。
2、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必须与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原告有事确实不能亲自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家人或其他亲属到法院起诉,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3、有明确的被告。
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5、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就仝国权案件而言,应当提供的材料有:诉状2份、证人书面证言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对于所有的材料,均应当统一使用A4(210×297mm)规格的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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