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农保”是比较口语化的说法,它的全称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9年9月,国家曾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
然而,2014年,国家又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20个地区已经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换句话说:在已经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省市,不存在新农合和城居保相关说法,统一称之为“居民养老保险”。
其次,社保是一个非常大的分类,全称社会保险,它由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组成。
那么,如何将农保转社保?其实,所谓农保转社保更多时候指的是:将居民养老保险转入社保中的职工养老保险。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户籍参保人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可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市户籍参保人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的且不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申请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由上可知,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还是蛮复杂的,具体的农保转社保政策是“因地而异”的,另外,也没查到全国统一的“农保转社保2018新政策”,因此,信用管家小编建议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详细咨询。
最后,为大家介绍一个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8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