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但是每个地区执行不同,还是有被抓的风险,抓非法营运隶属交通局。自从2016年7月28日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了,同时《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也由交通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
新规定给予网约车合法的身份,并明确了私家车符合条件的话,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的事实。
扩展资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于2016年7月27日发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还有网约车经营车辆,应当符合以下的条件:
1,7座或者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的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的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的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