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办社会职能主要包括职工住宅“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承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消防市政等其他机构五个方面。根据各省市填报数据和课题组调研估算,中央企业目前有上述五类社会职能机构约8000多个,年度费用约八百亿元;地方国有企业年度费用超过千亿元。总体来看,国企办社会问题有三个特征:一是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较东部地区严重,2013年广东全省国企办社会费用不到1亿元,四川省约9.6亿元,黑龙江仅龙煤集团一家就约3亿元;二是资源型企业较其他企业严重,如四川煤炭集团每年负担2.6亿元,占全部省属国企的近一半;三是大企业较中小企业严重,央企办社会负担约占全部国企的一半,地方又以省属企业为主。
从五个方面的结构来看,当前国企办社会职能的负担以“三供一业”为主,核心是社会移交改造费用巨大;离退休人员管理对资源型老国企负担较重;承办医疗、教育、消防和市政等公共机构的总体负担不重。
一、“三供一业”负担较重,核心是社会移交改造费用巨大。东部地区“三供一业”负担较少,如广东省属国有企业仅有2户仍有“三供一业”。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相对突出,如四川省属国有企业仍有7户承担“三供一业”, 2013年现金负担1.7亿元黑龙江龙煤集团“三供一业”职工人数近8000人,年现金负担7000多万元。“三供一业” 问题的核心是社会移交所需改造费用巨大,如四川省属国企“三供一业”改造移交费用需14亿元,黑龙江龙煤集团移交费用高达43亿元,是每年现金补贴的数倍甚至数十倍。从全国来看,这笔费用就可能会达到上万亿元。
二、资源型老国企离退休人员管理负担较重。国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等基本实现了社会化,但很多企业仍设有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承担日常或节假日活动、统筹外费用发放等工作。一些资源型老国企的离退休人员管理负担较重,如黑龙江龙煤集团有23万多离退休职工,管理人员多达3300多人,每年费用高达1.8亿元。东部地区国企离退休人员大部分实现了社会化管理,企业负担较小,如广东省属国企合计仅有300多人管理近4万离退休人员,每年费用不到3000万元。
三、国企承办医疗和教育机构总体负担不重,有的甚至还能盈利。部分国企还有职工医院、卫生院所等医疗机构,有的规模较大,能独立面向社会运营,有的规模小,需主办企业补贴,但总体费用相对较小,如广东只有3户省属企业办有6家医疗机构,其中2家盈利。部分国企设有中专、技校、幼儿园等非义务教育机构,规模不大费用较小,有的还盈利,如广东省属国企仅有12所幼儿园、职业培训学校等,其中7所盈亏平衡或盈利;四川省仅有3户省属企业有教育机构,其中1户盈利。
四、仅有少量企业仍承担消防、市政、社区服务等职能。课题组调研发现,过去国企设立的消防、市政、社区等公共机构基本都已剥离,仅有少量边远地区企业仍承担这些职能,总体费用也不高,如广东省属国企只有1户设有6个公共机构,2013年现金补贴约320万元;四川有5户省属企业设有15个公共机构,现金补贴36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