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学术发展动向及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发挥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知识普及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龙头作用。
(二)负责组织重大问题的调研,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三)承担并完成国家和省的重点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四)承担研究生教育工作并培养社会科学研究专门人才。
(五)负责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学术研究和思想理论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本院重要研究成果,提出对策性建议。
(六)结合科研办好有关报纸及学术刊物,编发有学术价值的文章、论著,反映学术界动态,推广和介绍新的研究成果。
(七)主办和承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门户网站——“四川社会科学在线”。
(八)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