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如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工商部门将终止调解。消费者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消费者撤回投诉的;
(二)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消费者在调解过程中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
(四)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或者消费者举报经营者违法行为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