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改名称,更换法人代表,员工不愿留公司再签合同,是否有补偿

2023-05-25 综合 45阅读
如果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届满,源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必再签,此时如果员工要走,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双方经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雹冲迟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判漏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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