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各地各校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摆正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在学校教育中的位置。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体、音、美教师教研组,各地各校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并进行体卫艺三方面的业务培训。学校校长要认真履行学生体质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统一规划和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和历史使命感,认真研究解决学校体育艺术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学生接受体育、艺术教育和参加活动的权利,把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着力构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的评价机制,积极实施新的体育艺术课程标准
各地各校要开足、开齐体育、艺术课时,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开发地方体育文化资源,丰富校本课程形成地方特色。要充分发挥示范性学校在高水平高质量实施课程标准中的引领作用。体育、艺术课要选择能有效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提升综合素质的教学内容,并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运动技能形成规律组织教学,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强化体育、艺术基本知识、技能、审美能力及表演技能的教学。体育课要有适宜的运动负荷,坚持身体素质课课练,加强体能练习,培养学生自锻能力、创新能力,锤炼强健体魄,保持体育、艺术学科实践性的特色。切实贯彻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并列入课表形成制度,定期督查并公布实施情况。要积极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广泛开展大课间活动,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艺术活动,培养学生体育意识,养成自觉锻炼习惯,活跃学生课余文体生活,确保全体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促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和谐发展。
三、着力构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师资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各地各校要按规定配备合格的专业教师,满足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培训,组织体育、艺术教育方面的专家学者、特级教师讲学团赴学校讲学,培训一线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全面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要专门设计培训项目与内容,定期培训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提高教师素质和执教能力。经过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体育、艺术教师不得上岗任教。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艺术教研组的主观能动性,加强教学管理,定期开展教学教研活动,更新教学理念,加强新课程学习研究,深化课程改革,拓展校本课程,不断创新、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要关心体育、艺术教师生活和工作,尊重他们的劳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在职称考核、评优晋级和职务聘用聘任等方面和其他学科同等对待,激发广大体育艺术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四、着力构建多渠道的经费投入机制,大力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场馆和器材设施建设
争取政府加大投入经费,同时还要争取社会、企业、慈善机构等的支持。各地各校要加大经费投入,每学年不得少于公用经费80%用于加快场馆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体育器材配备目录》要求配齐器材设施;农村小学要开发和选用学校资源,遵循“因地制宜、适用耐用、美观安全”的原则,装备好体育、艺术器材设施,满足体育、艺术教学和课外文体活动的需要。中小学特别是小学配备体育、艺术器材和场地建设。要在教室周边设置便于学生课间锻炼且安全实用的健身器材,吸引更多学生参加锻炼,满足学生健身需求。要强化管理,制定相应的使用维修与管理制度,定期维修与安全检查,提高场地器材设施的使用效益。
五、着力构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的补充机制,积极开展学生课余训练
在组织好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育、艺术教学的基础上,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课余体艺训练,培养优秀体艺后备人才。有条件的中小学要选择1—2个体育艺术项目,组建课外兴趣小组和校级代表队,组织有特长的学生坚持常年系统训练,培养优秀体育艺术后备人才,形成学校体育传统与艺术特色。学校每年组织1-2次以田径运动为主的综合性运动会及艺术展演活动或体育艺术节,要改革学校运动会传统竞赛的模式,突出健身、娱乐功能,每学期举办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寒暑假期间,各地可视实际,组织中小学生体育艺术及拓展项目夏(冬)令营活动,满足学生校内外体育文化生活的需求。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制度,做好优势项目布局;改善训练条件和生活条件,激励学生刻苦训练,不断提高体育与艺术的技能水平。
六、着力构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领导组织机制,切实加强对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管理力度
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和中华民族的未来。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依法依规,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育部颁发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管理机构和职责,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制订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目标,落实保障措施,保障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条件;完善体育、艺术教学、课外文体活动与训练、场馆设施和器材等各项管理制度,深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列入教育局评估督导、评先评优的内容,市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政策法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坚决制止随意减少、挤占体育、艺术教学及活动时间,杜绝不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按计划组织课外活动等现象;定期召开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总结交流、研讨大会;要有计划地组织优质体育、艺术课展示和教学比赛,促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