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平安信用卡刷卡单笔/每日/每月限额如下:
1、有信用卡标识商户:
单笔交易金额不能超过¥20000,单日交易金额不能超过¥20000
2、无信用卡标识商户:
单笔、单日限额¥2500
其次,支付宝快捷支付交易的情况:
1、信用卡标识的商户:
单日限额¥30000,单笔限额¥30000
2、无信用卡标识的商户:
单笔、单日限额¥500,单月限额¥500
扩展资料:
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第四条
单笔消费分期每期应还本金及手续费金额体现在最近一期账单中。首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余数记入首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每期手续费率;剩余每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分期总金额×每期手续费率。
第五条
申请单笔消费分期付款,分期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0元。持卡人成功申请单笔消费分期后,不能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持卡人可享受3天犹豫期,犹豫期内。
如需取消单笔消费分期,可致电平安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95511-2(白金至尊服务专线:4008895511-1)进行分期提前结清及手续费减免。3天犹豫期后。
持卡人如需提前终止单笔消费分期可拨打平安银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电话 95511-2(白金至尊服务专线:4008895511-1)进行申请,但必须一次性支付剩余各期本金及分期手续费(已入账的本金及手续费不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