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06-03日贵州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今年开始实施。
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正常参加高考,不用再返回原籍报考高校。
根据相关要求,符合八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凡是不符合这些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未迁入我省的,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户籍已迁入我省的,可将户籍迁回原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也可申请在我省报考第三批次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八项条件分别是:
1.初中在我省毕业,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我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均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须提供证明材料: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住房证明(房屋使用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务工证明、社保证明,考生居民身份证、初中毕业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家长按程序调入我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
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程序调入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须提供证明材料: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调动文件,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家长系我省引进人才,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
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引进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须提供证明材料: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原件及单位工资发放证明,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家长系我省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我省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二年以上(含二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二年学籍。
须提供证明材料: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州)以上(含市、州)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原件及单位工资发放证明,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家长系由部队转业(复员)安置到我省
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由部队转业(复员)安置到我省,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在我省高中学校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须提供证明材料: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部队转业(复员)证、接收单位证明,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6.家长系按程序调入我省国有企业工作
考生父亲(或母亲)按程序调入我省国有企业工作,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须提供证明材料: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调动文件,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7.家长在我省有常住户籍,有我省高中完整学籍
考生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考生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须提供证明材料: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8.户籍迁入我省六年以上,有初、高中完整学籍
考生本人户籍迁入我省六年以上(含六年),有我省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须提供证明材料: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初中及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初中毕业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