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毕业生落户西安的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办事指南: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落户,2017年3月1日起
1、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惠人社保落户
2.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入户申请表及本人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落居民家庭户的,提供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还应提供物业企业开具的入住证明;落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的,提供该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5. 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