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
消防(此处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受应急管理部的领导,武警是受中央军委领导。
2、身份:
消防(此处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不是现役军人,不具备军人身份,武警是属于现役军人。
3、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历史发展:
1、消防兵的前身为公安消防警察。1982年6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与此同时也代表着武警消防部队警种的诞生。他们既承担着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等消防保卫任务,又担负应对非暴力突发事件、救援平民的职能。
2、1985年8月,公安部将全国消防部队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划出,归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至此,较长时间以来,消防部队归属武警序列,由公安机关领导与指挥。
3、直到2018年3月21日,国务院改革方案落地公布,公安消防部队转制敲定,现役官兵集体退役转制移交,其编制由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整体移交应急管理部,继续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4、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整体移交应急管理部队工作安排,2018年10月9日上午10时举行“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武警消防部队将成为一段载入史册的历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