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退伍补助费
士兵退伍时,均按其服役年限(军龄)发给退伍补助费。其中入伍前系地方职工、未计领退职费的,按军龄计发退伍补助费;如入伍前系军队编内职工,未领退职费的工龄可与军龄合并计算计发退伍补助费。
义务兵退伍医疗补助费标准
(1)一等标准为150-200元;
(2)二等标准为100-150元;
(3)三等标准为50-100元;
(4)直接分配到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工作的义务兵,不发给医疗补助费。
义务兵退伍军龄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怎样计发退伍补助费
义务兵退伍军龄按周年计算后不满半年的,按下周年与上周年标准之差的1/2加发;超过半年的,可按下周年标准发给。
新兵在检疫期间作退伍处理的,其有关费用怎样发放
新兵一入伍,一般要进行复查体检即检疫,经过复查后发现有些战士不适台在部队服役,便作为退伍处理,根据规定,新兵在检疫期间作退伍处理的只发给回家路费,不发退伍补助费。
士兵同时患了两种以上慢性病,其医疗补助费发放
一士兵同时患了两种以上慢性病,其医疗补助费可按较重的一种疾病等级标准发放医疗补助费,但两种病的等级不得相加。
在退伍期间离队的士兵,其津贴和伙食费怎样发放
在退伍期间离队的士兵,发离队下月津贴和伙食费。义务兵在全军规定退伍期内走的,发给离队下一个月的本人月津贴和伙食费,非退伍期走的,只发给当月津贴和伙食费。列退役费报销。
义务兵退伍时差旅费如何发放
义务兵的退伍差旅费是发给退伍义务兵时的路费,一般按义务兵因公出差报销路费标准和报销范围执行,将按所到达地点发足到人。
义务兵被批准退出现役,在到地方报到时间上有什么规定
根据1999年6月30日军委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六章第46条和47条规定,
(1)义务兵从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必须在三十天内到安置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逾期不报到的,由户口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罚。
(2)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