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风险准备: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 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 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按净利润的10%计提。 “一般风险准备”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提取风险准备时,贷记本科目,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风险准备结余。
(二)银行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余额的风险资产包括以下:
(1)存放同业款项
(2)拆放同业
(3)贷款(含:贴现、垫款、进出口押汇)
(4)应收帐款(减:贷款、拆放利息)
(5)其他应收款
(6)应收款项投资(减:国债)
(7)持有至到期(减:国债)
(8)股权投资
(9)抵债资产
(10)应收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