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幅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广东省分别于今年4月1日、5月1日、7月1日3次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合计每千瓦时降低8.19分(含税)。
分别如下:
1、2018年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1.78分(含税)
2、2018年5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58分(含税)
3、2018年7月1日起,(1)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5.7分(含税);(2)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再统一降低25%,即每千瓦时降低0.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