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新政有房不可以落户,现在以积分来落户。
最新分值表(2018版)如下:
分值表解析: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积分落户制度正在逐步完善,逐步收紧。
但是我们看积分落户分值表中第四项:缴社保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18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6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3分)。
第七项:在津办理居住证,每签注一次可以积6分。
第九项:申请落户滨海新区(20分),申请落户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15分)。落户地点的分值增加也印证了17年上半年发布的政策。
3月初《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九条“优化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中提到:“在《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综合考虑在津居住年限、落户区域、教育程度、职业技能等因素,合理调整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适度增加在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落户的积分分值。”
有放宽的部分当然也有收紧的部分:
第三项: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中,技工的加分略微下调,并对加分做出具体的岗位对应要求。
第十一项:夫妻双方在津就业缴纳社保满24个月加10分。
第十二项:申请积分落户的专利自申请日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未发生过变更才能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