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收款码给别人,帮他一天收了13万,一天给了我200,这算洗钱吗

2022-07-26 社会 438阅读

这种行为不能笼统的算是洗钱,但要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

只要提供个人支付账户的收款二维码,每天就可以获得200元的“兼职”报酬。当心,这是罪犯的陷阱,2019年11月广州海珠警方打掉一个以招聘兼职为幌子,利用个人收款二维码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的团伙,团伙成员中很多都是年轻人,甚至是在校学生。

如今,用扫二维码替代传统的收款方式,已成了公众不可或缺的首选。二维码收款的便捷功能,让一些不法之徒嗅到了其中的“洗钱”商机。

不少骗子以给付一定报酬的许诺,打着招聘网络平台“兼职者”的幌子,诱使他人出租个人二维码,然后在出租者不知情的情况下。

将出租者二维码中的支付账户提供给被诈骗事主扫码转账,帮助自己完成“洗钱”。对此,二维码出租者必须擦亮眼睛,否则就可能让自己成为“洗钱”的帮凶,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个人出租的二维码沦为骗子的“洗钱”工具,虽然直接缘于骗子的演技太出色而让出租者不明就里,但最关键的恐怕还是监管乏力。

当前,我国对二维码的监管基本还是一片空白,生成的二维码既没有办法溯源,也没有管理机构提供认证。

由于二维码是一种用肉眼无法识别的信息技术,出租者一般很难对出租后的二维码是否用于正当方面进行准确判断,当出租者不能准确判定二维码出租后的正当用途时,不让二维码沦为骗子的“洗钱”工具,唯有监管发力才是上策。

扩展资料:

二维码出租者时刻绷紧风险意识防线,也是防止二维码沦为“洗钱”工具的有效选项。出租二维码虽然能挣得一定报酬,但“福兮祸所伏”,出租者应认识到租借者背后不可告人的目的。

特别是面对骗子“出租二维码可轻松挣钱”的许诺,更应保持“天上不会掉馅饼”的警惕。出租者只有保持高度警觉。

骗子利用租借的二维码实施“洗钱”的企图才不会得逞。须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始终是防范诈骗伎俩的有效手段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莫让出租二维码 沦为“洗钱”工具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