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与我方是否辞职无关,误工期间是以医院所出具的证明或是司法鉴定单位所出具的鉴定报告来计算时间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般来说受伤的人,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的大致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若我方后续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中的伤残等级时,我方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名字,来信讨论。
希望这个答案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