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人买信托的,因为信托何以进行理财规划,获得收益。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
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穗闭姿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态局于人的受益人。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一、信托的基本职能:
1、管理内容上的广泛性:一切财产,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国家。
2、管理目的的特定性:为受益人的利益。
3、管理行为的责任性:发生损失,只要符合信托合同规定,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如违反规定的受托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受托人有赔偿责任。
4、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只能按信托目的来进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随意利用信托财产。
二、信托的派生职能:
1、金融职能即融通资金:信托财产多数表现为货币形态。同时为使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信托投资公司必然派生出金融功能。
2、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即代理和咨询。信托业务具有多边经济关系,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与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横向经济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可与经营各方建立互动关系,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为委托人的财产寻找投资场所,从而加强经济联系与沟通。包括:见证、担保、代理、咨询、监督职能。
3、社会投资职能:指受托人运猜绝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活动的职能,它通过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得到体现。
4、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职能:指信托业可以为捐助或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委托人服务,以实现其特定目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