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合格,初步录取的结果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报送合肥市教育局审批,经审批后的录取结果将公布在我校校园网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录取办法:由合肥滨湖寿春中学自主招生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按招生计划,自主择优录取;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生源地当年普高最低控制线。
2.审批与公示:考核合格,初步录取的结果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报送合肥市教育局审批,经审批后的录取结果将公布在我校校园网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预录取的考生须在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地当年普高最低控制线,否则不能录取。
5.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当地中考成绩公布后将成绩通知单(原件)、中考准考证(原件)送交我校高中教学部以便办理学籍。
6.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需放弃考生当地中考志愿填报,否则不能录取。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