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流动人员
2、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不再是随到随办、当场受理,而是需要到居住地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满半年后才能被受理。所以,即使住满半年,但系统上没有登记,也是无法办理的。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
3、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4、房屋租赁合同(需备案)
ps: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3.居住在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房产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4.居住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