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目、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相同。根据发票分为两张发票和五张发票。基本发票是两张发票。
第一联为会计联,卖方作为会计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买方作为会计凭证。另外,为了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企业选择和使用基本三倍票后,又增加了三倍票,即五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
扩展资料
推行历史——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015年0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 ,试点地区纳税人已实现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1月26日发布《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
非试点地区,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