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案例:铜陵一男子醉驾被吊销驾照 取保候审又酒驾
铜陵男子罗某某40来天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驾驶证被吊销,还在取保候审期间,但他却不思悔改,9 月4日再次饮酒驾车被铜陵义安交警查获,事发时罗某某吓得弃车逃跑,并钻到别人的轿车底盘下躲藏。
9 月4 日晚上,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顺安中队正在辖区设卡查处重点违法行为。当晚9 时许,罗某某驾驶一台无号牌燃油机动车行驶至卡点附近时,看到交警正在查车,掉头窜入路旁的停车场继而弃车逃跑。
紧随其后的交警发现罗某某消失不见后,立即沿停车场两侧查找,最终在一辆轿车底盘下将满身尘土的罗某某拽了出来。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罗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该案查处过程中,执勤交警发现罗某某因为7 月23 日醉酒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已被吊销,而其本人也是取保候审状态。
短短四十余天的时间,罗某某竟然不思悔改又因饮酒、无证驾驶再次被交警部门查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铜陵一男子醉驾被吊销驾照 取保候审又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