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执业药师的人事档案在哪存放
(1) 借档单位(部门)写出借档报告,内容与查档报告相似。 借档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人事档案部门对其进行审核、批准。 进行借档登记。把借档的时间,材料名称、份数、理由等填清楚,并由借档人员签字。 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 (3)出具证明材料的手续: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首先,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其次,人事 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最后,证明材料由人事档案部门有关领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