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租客没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现在联系不上了 工商局说必须要前租客注销才能办 我该怎么办?

2022-08-04 社会 521阅读

现在有3种解决方法:

1、通过出租方(即房东)去联系原租户,要求他去注销这个营业执照。一般租赁房屋都会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应该有原租户的一些信息。

2、可以继续使用原租户的营业执照开店,但是有很大的风险,因为如果原租户有债务没有结清,你很可能被牵连进去。

3、重新租一个房子,因为此事不是你的过错,是出租方没有处理好和原租户的历史遗留问题,所以你可以和出租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不承担违约金。

扩展资料:

根据合同法: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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