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部级干部。
中国气象局是中国国家级别的气象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国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
省部级副职:
1、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2、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
4、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5、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区长)。
扩展资料
历史发展
中国气象局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它的前身是中央军委气象局,成立于1949年12月。1994年由国务院直属机构改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后,经国务院授权,承担全国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国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
全国气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我国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宗旨。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开始施行,之后颁布实施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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