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就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如果开票限额确实不能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需要,经审核,可按照现行规定审批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和数量。
根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领购防伪税控机后,应向税务机关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并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购其他购票手续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规定,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属于税务行政许可项目。根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企业根据本身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专用发票的最高开1.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
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并审批。
2.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
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并审批。
3.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
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