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薄: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2.居民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以上提供,军人提交身份证件)。
3.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网上下载或在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向任何有经营资质并在中国电信注册的社会相馆拍摄出入境证件照。
4. 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半年(含)以上的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或者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在校证明。相关办理请咨询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5.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只限省内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就近办理赴港澳团队旅游,并提交此材料)
6.原港澳通行证;查验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交;查验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持过期《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