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疑问是:1、是不是房东主动愿意赔偿违约金就表示可以强行让我搬离?要看你们的合同上是怎么写的,如果注明谁违约就付两个月房租的话那就不好办。如果什么都没有写那就可以要房东承担一些装修上的费用等等。
2、我就是不愿意搬离,也不要违约金,按期交房租,要继续履行合同有没有法律依据?你不愿意搬离,房东要和你烦,还是好好协商一下,如果起诉房东,房东要违约,付你违约金,你也不好办,毕竟与市场价太差远了。
3、房东挑刺说我家养了宠物,但是实际合同并没有约定任何限制性条款,这个情况在本件事情上对我有没有什么影响? 没有影响。
4、如果坚持不搬,房东有可能搞哪些小动作,要做哪些方面的防备?断水断电,天天来烦,没意思的。
建议你与房东好好协商一下,和气生财,大家都退一步,不然的话就换地方,起诉房东,多争取些违约金,与其它一些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