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对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数规定如下:安全等级破坏后果重要性系数一级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影响很严重1.10二级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影响一般1.00三级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影响不严重0.9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对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数规定如下:安全等级破坏后果重要性系数一级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影响很严重1.10二级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影响一般1.00三级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影响不严重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