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机构签约特约商户,应调查了解商户的实际主营业务、业务范围和经营状况,确保商户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稳定。
商户编码格式(商户号格式),银行卡收单管理办法规定,商户号为15位:机构代码(3位)+地区代码(4位)+商户类型(4位)+商户顺序号(4位)。 ( 可参见《北京银联MCC及涵义详细对照表》)
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设定的商户类别码必须与商户的主营业务保持一致。
1、商户主营业务是指对商户日常营业收入贡献最大的业务类型。
2、当商户营业执照采用列举方式描述时,可将经营范围第一项排序作为商户的主营业务;当商户营业执照未列明具体经范围时,收单机构有责任在商户资信调查中,确定商户的主营业务。
3、当商户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收单机构应及时对商户重新编码。
4、对于营业执照列出多种经营范围,且收单机构选取其中最低扣率标准的业务项目为商户设定类别码,收单机构应能证明该业务项目为商户的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