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子为中华民族各种“说唱艺术”的统称,它是由民间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据不完全统计,至今活在中国民间的各族曲艺曲种约有400个左右。
曲艺作为说唱艺术,虽有悠久的历史,却一直没有独立的艺术地位,在中华艺术发展史上,说唱艺术曾归于“宋代百戏”中,在瓦舍、勾栏(均为宋代民间演伎场地)表演。
到了近代,则归于“什样杂耍”中,大多在诸如北京的天桥、南京的夫子庙、上海的徐家汇、天津的“三不管”、开封的相国寺等民间娱乐场地进行表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给已经发展成熟的众多说唱艺术一个统一而稳定的名称,统称为“曲艺”,并进入剧场进行表演。
扩展资料
曲艺作为一门表演艺术,是用“口语说唱”来叙述故事、塑造人物、表达思想感情并反映社会生活的,正如戏曲艺术的本质特点是“以歌舞演故事”,曲艺艺术的本质特征当是“以口语说唱故事”。这是曲艺有别于其他艺术门类的本质属性。
因为主要的艺术手段是“口语说唱”,所以曲艺的艺术形式相对地比较简单:由一人或几人说演;或者由一人或几人演唱,辅以小型乐队(往往是三、五件乐器)伴奏。又因为是以口头语言进行说唱,所以其表演方式是以第三人称的叙述为主,民间以第一人称的模拟代言。
这样,在舞台表演上便体现出“一人多角”、“跳出跳入”、“一人一台大戏”的特点。从而与戏曲、话剧、影视等表演艺术的“角色扮演式表演”大异其趣,即所谓“说法中现身”与“现身中说法”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