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手续;
2、在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2至3个月内急需使用证件的;
3、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失效或未曾办理的。
公安部制定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枯樱者式证件。
扩展资料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颂贺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没薯的,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
2、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常住户口待定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临时身份证。
3、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