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时期华裔美国文学作品之间的异同

2020-09-25 文化 85阅读
美国文学史的划分认可了许多文学史学家赋予独立战争(1775—1781)、南北战争(1861—1865)、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的重要性。在这些粗略的划分下列举了一些被更广泛应用的术语,以区分美国文学的时期和其中的细分时期。必须注意的是,这些术语种类繁多;它们可能代表一段时间、一种政治组织形式、一种显著的文化或想象模式,或是一种占支配地位的文学形式。
1607—1775年。从在詹姆斯敦建立第一个殖民地到美国独立战争爆发这一时期,经常被称为殖民地时期。这一时期的作品大都是宗教性、实用性或历史性的。17世纪以一些殖民地的创建和早期历史为写作题材的期刊和叙事作家中著名的有威廉·布雷德福、约翰·温思罗普和神学家科顿·马瑟。接下去一个世纪中,乔纳森·爱德华兹是主要的哲学家和神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则是早期美国写作清晰易懂且极具说服力的散文大师。直到1937年爱德华·泰勒的手稿首次出版,他才被发现是一位具有英国虔诚的诗人赫伯特和克拉肖玄学派风格的出色的宗教诗人。安·布拉兹特里特是采用世俗、家庭和宗教主题的殖民地时期的主要诗人。
1773年菲利斯·惠特利——当时他还是一个出生于非洲的19岁奴隶——出版的《论各种主题的诗歌》,宣告了一大批杰出黑人作家(或者用一个后来更易为人接受的称谓,非裔美国作家)的产生,但直到最近他们仍被忽视。美国的非洲文化传统十分复杂,种类繁多——既是西方的又是非洲的,既有口头的又有书面的,既有奴隶的又有自由人的,既是犹太基督教的又是异教徒的,既有种植园的又有城市的,既是主张取消种族隔离的又是黑人民族主义的——这种文化传统产生了张力和融合力,在历史的长河中创造了高度创新和极具特色的文学,以及被视为美国对西方音乐传统重要贡献的音乐形式。参阅:J.桑德斯·雷丁所著的《造出黑肤色诗人》(1939,1986年再版);小休斯顿·A.贝克所著的《美国黑人文学》(1971);伯纳德·W.贝尔所著的《美国黑人小说和它的传统》(1987);小亨利·L.盖茨所著的《黑人形象》(1987)及其主编的《黑人文学与文学理论》(1984);小亨利·L.盖茨、内利·Y.麦凯等人合编的《诺顿美国黑人文学选集》(1997)。
1765年印花税法和1790年之间的这一阶段有时被区分为独立战争时期。这是托马斯·潘恩颇具影响的革命宣传短文的时代;是托马斯·杰斐逊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和《独立宣言》以及其他许多作品的时代;是《联邦党人文集》(那些最知名的文章是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撰写的)支持宪法的时代;是菲利普·弗瑞诺和乔尔·巴洛创作爱国讽刺诗歌的时代。
1775—1865年。1775—1828年被称为早期民族文学时期,它以1828年杰克逊民主的获胜为结束,标志着富有想象力的民族文学的出现,这一时期的作品包括首部美国舞台喜剧[罗耶尔·泰勒的《对比》(1787)],最早的美国小说[威廉·希尔·布朗的《同情的力量》(1789)]和1815年创办的第一家长盛不衰的美国杂志《北美评论》。华盛顿·欧文的散文和故事获得了国际声誉;查尔斯·布罗克登·布朗写出了具有美国特色的神秘和恐怖的哥特小说;美国第一位重要小说家,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成功地开始了他的创作生涯;威廉·卡伦·布赖恩特和埃德加·爱伦·坡写出了相对独立于其英国前辈的诗歌。1760年出版了一大批奴隶故事和自传中的首批作品,作者是逃跑的或获得自由的非裔美国奴隶,这些作品大都出版于1830—1865年间,其中包括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生平与时代》(1845)和哈丽特·雅各布斯的《一个女奴的生平事件》(1861)。
1828—1865年,从杰克逊时代至美国内战这一阶段常被视为美国的浪漫主义时期(参见:新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标志着独特的美国文学时代完全来临。这一时期有时也叫美国的文艺复兴时期,这一名称来自F. O.麦西森颇有影响的同名著作(1941),该书评介了这一时期的著名作家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亨利·戴维·梭罗、埃德加·爱伦·坡、赫尔曼·梅尔维尔和纳撒尼尔·霍桑(也可参见:象征主义);这一阶段有时也被称为超验主义时期,以爱默生为中心,始于在新英格兰占统治地位的哲学和文学运动之后(参见:超验主义)。在除戏剧外的所有文学体裁中,这一时期的作家们所创作的作品的原创性和高度的艺术成就都是后世美国文学所无法超越的。爱默生、梭罗和早期女性主义者玛格丽特·福勒在思想、理想、文学目的方面影响了那一时代和后世的许多美国作家。这不仅仅是威廉·卡伦·布赖恩特、华盛顿·欧文、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不断有新作问世的年代,还是坡、霍桑、梅尔维尔、哈丽特·比彻·斯托和南部小说家威廉·吉尔摩·西姆斯创作小说和短篇故事的年代;是坡、约翰·格林里夫·惠蒂埃、爱默生、亨利·华兹沃斯·朗费罗和所有美国诗人中最具创新意识和影响力的沃尔特·惠特曼创作诗歌的时代;也是坡、西姆斯和詹姆斯·拉塞尔·洛威尔开始在散文中展现杰出的美国式文学批评的时代。弗朗西斯·埃伦·沃特金斯·哈珀延续了非裔美国女性诗人的诗歌创作传统,非裔美国小说则由威廉·韦尔斯·布朗的《克洛代尔》(1853)和哈丽特·E.威尔逊的《我们黑人》(1859)拉开了序幕。
1865—1914年。血腥的美国内战带来的大变革与战后南部重建及随后北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深刻地改变了美国对自身的认识,也改变了美国的文学模式。1865—1900年间经常被称为现实主义时期,指的是包括马克·吐温、威廉·迪安·豪威尔斯、亨利·詹姆斯、约翰·W.德福雷斯特、哈罗德·弗雷德里克和非裔美国小说家查尔斯·W.切斯纳特的作品。这些作品尽管各有不同,但都被归为“现实主义的”,以区别于其散文体小说的前辈坡、霍桑和梅尔维尔的“传奇”作品(参见:散文体传奇、现实主义)。一些现实主义作家以地域为小说的创作背景;这些作家(除了马克·吐温描绘密西西比河流域地区的小说外)包括加利福尼亚的布雷特·哈特、缅因州的萨拉·奥恩·朱厄特、马萨诸塞州的玛丽·威尔金斯·弗里曼、路易斯安那州的乔治·W.卡布尔和凯特·肖邦。(参见:地方小说。)肖邦现已作为早期主要女性主义作家而闻名。惠特曼直到19世纪最后十年还在继续他的诗歌创作,随后埃米莉·狄金森加入了诗歌创作的行列(这是惠特曼和几乎其他所有人所不了解的)。尽管狄金森创作的1000多首短诗在她生前只发表了七首,但她今天已被视为美国最独特、最杰出的诗人之一。西德尼·拉尼尔出版了以音乐节拍为基础的诗律实验诗作;非裔美国作家保罗·劳伦斯·邓巴在1893—1905年间出版了诗歌和小说;1890年代,斯蒂芬·克莱恩(尽管他去世时年仅29岁)先于埃兹拉·庞德和意象主义者的实验性作品出版了自由体短篇诗歌,与此同时,他还创作了才华横溢充满新意的短篇故事和短篇小说,这些作品预示了后来出现的两种叙事模式:自然主义和印象主义。1900—1914年间,尽管詹姆斯、豪威尔斯和马克·吐温仍在继续创作,伊迪丝·华顿也出版了她的早期小说,但为了表示对弗兰克·诺里斯、杰克·伦敦和西奥多·德莱塞那些尽管有时显得粗糙但却具有强大感染力的小说(这些作品对成为那些本能欲望与外界社会力量共同作用下的牺牲品的人物形象进行了典型的描写)的认可,这一时期被区别为自然主义时期;参见: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中的自然主义。
1914—1939年。这一时期介于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以始于1929年的经济大萧条带来的创伤为标志,这是出现了现在仍然称为“现代文学”的时期,其在美国的卓越成就达到了足以与19世纪中期美国文艺复兴时期比肩的高度;但与早期大多数作家不同,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也享有广泛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力。(参见:现代主义。)哈丽特·门罗1912年创办于芝加哥的《诗歌》杂志,发表了许多具有创新性的作家的作品。这些著名诗人中有埃德加·李·马斯特斯、埃德温·阿林顿·罗宾逊、罗伯特·弗罗斯特、卡尔·桑德堡、华莱士·史蒂文斯、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埃兹拉·庞德、鲁宾逊·杰弗斯、玛丽安·穆尔、T. S.艾略特、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和e. e.卡明斯。这些诗人采用了史无前例种类繁多的诗歌创作模式,其中包括埃米·洛威尔、H. D.(希尔达·杜利特尔)和其他诗人的意象主义,弗罗斯特的韵律诗,威廉斯用美国方言创作的自由体诗,卡明斯在形式和排版上的实验,杰弗斯的诗体自然主义,庞德与艾略特将法国的象征主义形式和传统方式与英国玄学派诗人的智慧和比喻手法融会贯通、消化吸收,运用于他们各自别具一格的诗歌创作。散文体小说的主要作家有伊迪丝·华顿、辛克莱·刘易斯、埃伦·格拉斯哥、威拉·凯瑟、格特鲁德·斯泰因、舍伍德·安德森、约翰·多斯·帕索斯、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威廉·福克纳、欧内斯特·海明威、托马斯·乌尔夫和约翰·斯坦贝克。这一时期,美国产生了第一位杰出的剧作家尤金·奥尼尔和一大群著名的文学批评家,他们包括范·威克·布鲁克斯、马尔科姆·考利、T. S.艾略特、埃德蒙·威尔逊和傲慢而刻薄的H. L.门肯。
这一时期的文学作品经常以多种方式再度细分。奢华浮夸、追求享乐的1920年代有时被称为“爵士时代”,这个名称因为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爵士时代的故事》(1922)而流行。这十年也是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康蒂·卡伦、兰斯顿·休斯、克劳德·麦凯、琼·图默、佐拉·尼尔·赫斯顿和其他许多非裔美国作家用各种文学形式创作了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主要作品。(参见:哈莱姆文艺复兴。)
这十年间的许多杰出美国作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因其自身的战争经历而深感幻灭,因他们所感悟到的美国文化的愚钝无知与其“清教徒式”的压抑而异化,经常被冠以迷惘的一代(格特鲁德·斯泰因最先用这一术语来指那时法国的年轻人)。为了追求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环境和更为自由的生活方式,这些作家中的一部分移居国外,他们或者去了伦敦,或者去了巴黎。埃兹拉·庞德、格特鲁德·斯泰因和T. S.艾略特终老国外,但大部分较年轻的“流亡者”,正如马尔科姆·考利称呼他们的那样[《流亡者归来》(1934)],都在1930年代回到了美国。海明威的《太阳照样升起》和菲茨杰拉德的《夜未央》是描绘了两种美国流亡者心态和生活方式的小说。在“激进的30年代”,即美国经济大萧条和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总统推行新政带来经济、社会变革的时期,一些作家投身于激进的政治运动,其他许多作家则在其文学作品中触及当时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其中包括威廉·福克纳、约翰·多斯·帕索斯、詹姆斯·T.法雷尔、托马斯·乌尔夫、约翰·斯坦贝克的小说和尤金·奥尼尔、克利福德·奥德兹、马克斯韦尔·安德森的剧作。参见:彼得·康恩所著的《美国1930年代:文学史》(2009);莫里斯·迪克斯坦所著的《在黑暗中舞蹈:大萧条的文化史》(2009)。
1939年至今,当代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尤其是因为随之而来的对所谓叛国罪的莫斯科审判,以及1939年斯大林与希特勒签订苏德条约而导致对苏联共产主义的幻灭,在很大程度上给1930年代的文学激进主义画上了句号。1991年苏联解体给那些极少数依然在文化上效忠于苏联的作家以最后一击。接下去数十年间,那些在1930年代积极支持从工业经济回归农业经济的南部保守派作家,即平均地权论者,主宰了新批评,代表了将文学与作者生平及社会隔离开的普遍批评趋势,用正式术语来说,就是将文学作品视为有机的和自主的实体。[参阅:约翰·L.斯图尔特所著的《时间的重负:逃亡者与平均地权论者》(1965)。]然而,颇具声望和影响力的批评家埃德蒙·威尔逊和莱昂内尔·特里林——以及包括菲利普·拉夫、艾尔弗雷特·卡辛、德怀特·麦克唐纳和欧文·豪在内被归为纽约文人的其他批评家——在1960年代依然用人性和历史的观点来对待文学作品,以作者的生平、气质和社会环境为评述背景,以作品的道德、想象力品质和对社会的影响作为评价标准。参阅:亚历山大·布鲁姆所著的《浪子回头:纽约文人和他们的世界》(1986);V. B.利奇所著的《20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的美国文学批评》(1988)第4章。有关美国文学理论和批评在1970年代及之后的激进新发展的讨论,参见:后结构主义。
回顾过去,尽管1950年代经常被视为是一个文化一致和满足现状的时期,但这一时期的标志却是涌现了反现存社会体制和反传统的各种充满活力的文学运动:艾伦·金斯堡和杰克·凯鲁亚克等垮掉派作家;荒诞派文学的美国典范;黑山诗人查尔斯·奥尔森、罗伯特·克瑞莱和罗伯特·邓肯;纽约诗人弗兰克·奥哈拉、肯尼斯·科赫和约翰·阿什伯利。这也是一个自白诗盛行的时期,文学上对性持极端坦率开放的态度,这个时期以著名作家亨利·米勒(他1930年代开始创作自传体和虚构作品,但在1950年代之前只在私下流通)的出现,以及诺曼·梅勒、威廉·巴罗斯和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洛丽塔》出版于1955年)等人的著作为标志。1960年代和1970年代初期的反文化运动,继承了前期的一些创作模式,但是叛逆的青年运动和对越战激烈的、有时甚至是猛烈的反对却将其推向了极端和狂热;对这一运动持赞成态度的论述,参阅:西奥多·罗斯扎克所著的《反文化的形成》(1969);后来对这一运动的回顾,参阅:莫里斯·迪克斯坦所著的《伊甸园之门:60年代的美国文化》(1978)。参见: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有关非裔美国文学作品在此阶段的激进发展,参见:黑人艺术运动。
二战后美国散文体小说的重要作家包括: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1940年移居美国)、尤多拉·韦尔蒂、罗伯特·佩恩·华伦、伯纳德·马拉默德、詹姆斯·库尔德·科森斯、索尔·贝娄、玛丽·麦卡锡、诺曼·梅勒、约翰·厄普代克、小库特·冯尼戈特、托马斯·品钦、约翰·巴思、唐纳德·巴塞尔姆、E. L.多克特罗、辛西娅·奥兹克和乔伊斯·卡罗尔·奥茨;诗歌创作方面的主要代表包括:玛丽安·穆尔、罗伯特·佩恩·华伦、西奥多·罗特克、伊丽莎白·毕肖普、理查德·威尔伯、罗伯特·洛威尔、艾伦·金斯堡、阿德里安娜·里奇、西尔维亚·普拉斯、A. R.阿蒙斯和约翰·阿什伯利;戏剧方面包括:桑顿·怀尔德、莉莲·海尔曼、阿瑟·米勒、田纳西·威廉斯、爱德华·阿尔比,以及包括萨姆·谢泼德、戴维·马梅特、托尼·库什纳和温迪·沃瑟斯坦在内的一些其后出现的剧作家。20世纪后几十年很多最具创新意识、最杰出的文学作品,往往都是那些被归于某一“少数群体”或某一民族的文学群体的作家所创作的(“民族群体”由处于主体文化和社会体系中、明显具有共同的种族、宗教、语言、文化模式和民族根源等特性的个人组成)。但在这些群体的内部与外部却存在许多争议,争议的焦点是:到底是只把这类作家视为美国主流文学的组成部分更为公正准确,还是强调每个作家作为某一民族文化的参与者身份、具有其所属文化独特的题材、主题和形式特征更为公正准确。(参见:人文主义中的身份理论家。)这是杰出非裔美国小说家和散文家拉尔夫·埃里森、詹姆斯·鲍德温、理查德·赖特、艾伯特·默里、格洛丽亚·内勒、艾丽斯·沃克和托尼·莫里森的时代,是诗人阿米里·巴拉卡(莱罗伊·琼斯)、格温德林·布鲁克斯、玛亚·安杰洛和丽塔·达芙的时代;是剧作家洛兰·汉斯伯里和奥古斯特·威尔逊的时代。(关于大众化的诗律模式的一些发展,参见:表演诗歌。)这也是涌现了莱斯利·马蒙·席尔科(美国印第安人)、奥斯卡·胡罗斯和桑德拉·西斯内罗斯(西班牙裔美国人)、茱帕·拉希里(东印度人)、玛克辛·汉·金斯敦(即汤婷婷)和谭恩美(华裔美国人)等杰出少数民族小说家的时代。参阅:休斯敦·A.贝克主编的《三种美国文学:奇卡诺人文学、美国本土文学与亚裔美国文学文丛:美国文学教师手册》(1982)。
1.华裔美国文学中的华裔美国人的“双重意识”
华裔美国文学在上个世纪60年代蓬勃发展,从黎锦扬的《花鼓歌》到近几年谭恩美出版的《沉没之鱼》,华裔美国作品对华裔美国人的刻画都体现了中美两种文化、两种世界之间的“双栖人”身份。老一代移民有着深厚牢固的中国根,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优越性极少怀疑。来到美国后,他们的半封闭式的生活环境又使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游离于美国主流社会之外。他们对美国文化的心理认同往往是缓慢的、被动的,他们对自己的定位并不感到困惑:他们是美国的中国人。而“美国造”的新生代在美国文化的海洋中成长,他们自然地、主动地接受美国文化,并自认为纯粹的美国人。可是,残酷的现实表明他们既是美国人,又是中国人,但又不完全归属于两者中的任何一方。无论他们个人意愿如何,都无法超越“美籍华人”的范畴;在许多被种族偏见蒙蔽的西方人眼中,“华人”永远是贫穷、落后、愚昧的代名词。在西方的“天堂”里不应有华人的席位,虽然这些华人也是美国公民。这一点被张冲教授评述为由于散族裔的跨民族跨文化跨国特征,他们身上经常体现着隐形的源文化、源意识与显性的现文化、现意识之间的分裂与冲突,体现着某种程度上的身份不确定性,体现着某种“双重身份”或“双重意识”5。
而最能体现这双重意识碰撞的是美国文化价值观的华裔青年与中国文化价值观的华人父母之间的矛盾。老一代移民根据自身的经历和体验,深信在白人至上的社会里,华人子女必须出类拔萃才能有立足之地,才能有成功的希望。因此,他们对子女严加管教,甚至不惜为子女的前途牺牲自我。《喜福会》里的母亲们就是这样想方设法地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主导女儿们的生活,费尽心机地安排她们的前程,遇到的却是女儿们的公开叛逆或消极抵触。母女们朝夕相处,却形同陌路;她们脚踏在同一片土地上,却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这样,两种文化传统的冲突原本就存在的代沟变得更加难以逾越。谭恩美的《喜福会》(The Joy Luck Club, 1989) 和《灶神娘娘》(The Kitchen God’s Wife,1991)中的母女冲突展示了第一代华裔美国移民浓浓的“中国情节”和生长在美国的女儿们之间的叛逆心理相互格格不入。对于老一代无比珍视的“中国根”,她们即不了解,也无兴趣。中国传统文化在她们看来不过是一个遥远而又陌生的国家里的一些不可思议的陋俗。汤婷婷和谭恩美的小说都强调了第二代移民已渐渐疏离了印在她们皮肤上的中国文化,并有意识地突出了她们融入美国白人主流文化地愿望。
2.华裔美国文学在东方主义中的“他者”形象
在以白人为中心的的权力话语下,华人在美奋斗和生存的历史成为被隐没和压抑的历史。汤亭亭在《中国佬》中的第三章《内华达山上的祖父》之后的“契子”3《排华法》中用了长达8页的篇幅,完全忠于忠实地逐年列举了美国政府从1868年到1978 年颁布的排华法规及其相关的重大事件,明确指出美国政府歧视迫害华人的历史和排华法案的荒谬和无理。白人中心的权力话语左右着他们对华裔美国人的描述,华人的历史可以扭曲、改写或隐没来符合白人至上理论下的权力话语。
赛义德的东方理论体现了华裔文学这一弱势文化被西方白人强势文化所强加的排斥和压迫。据赛义德的描述,东方主义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指基于对东方和西方本体论和认识论之差异的思维方式;第二层含义是西方对东方长期以来的主宰、重构和话语权利方式1。因此,基于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所谓东方主义变成了西方对于东方世界的无知、偏见和猎奇而虚构出来的某种神话。东方主义作为西方人对东方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认识体系,实质是西方帝国主义试图控制和主宰东方而造出来的人为虚构的产物。从福柯的话语理论来分析,这是一种权力的产物,是一种知识权力或曰文化霸权主义。赛义德视东方为“他者”,通过话语霸权建构一个完全是西方对立面的“东方”,由此证明西方文明是体现理性、道德、正义的优越文明,从而可以堂而皇之地对东方实行殖民统治。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意识将其他少数族裔文化边缘化、渺小化、女性化,使其无法在平等的意义上与其他族裔的文化对话,更无法像多元文化的倡导者们宣扬的那样,在美国这个号称自由、平等的国度里共生、共存、共同发展。说到底,华裔美国文学从后殖民地理论的意义上看还是一种“杂糅”的文学品种,是在结合了中、西方文化传统的基础上的创新。长期以来,主流社会对华人男性形成的概念化印象是:他们是美国社会中的过客,永远是外国人;不是开餐馆就是开洗衣店或为白人帮佣,做的是女儿活,没有男子汉气概;惯于逆来顺;他们沉默寡言,神秘莫测。而对华人女性的态度则可以在黄玉雪的自传体小说《五闺女》中得到体现。华人小女孩在学校里受欺辱,白人男生喊她中国佬,并相她丢黑板擦。且当文中女主角即将从大学毕业,安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她说:“如果你是明白人,就只去中国商行找工作。在美国商会里你会一无所获。反正你一定知道,太平洋沿岸一带的种族偏见对你十分不利。”
而为了拼命通过迎合主流文化来跻身于美国主流社会,以哈金为代表的华裔美国作家故意将话语自我东方化,力图摒弃和隐匿中国文化的身份,以取悦西方的听众和市场,而西方主流文化正籍此来巩固主流文化的中心地位和西方对东方的话语霸权。哈金在长篇《等待》中体把淑玉描述成能挑能扛的种田好手但却给她裹上三寸金莲,这对东方主义者而言,正是中国传统妇女的标识和缩影。他短篇《光天化日》将男性的价值完全等同于性能力,并通过对慕英的描写将脱离时代背景的女性主义者和不知廉耻的妓女等同起来。哈金“阉割”男性,以迎合西方主流认为东方男性女性化的看法。这使得他获得了1993年的凯恩书评奖和1995年度普神卡特奖。哈金以“真实”的声音讲述中国妇女的故事,但这只是为迎合西方女性主义兴趣和东方主义的期待而造出的怪物。由此华裔美国文学的“他者”形象被“发扬”。
3.华裔美国文学作品中的民族形象
华裔为了对抗美国白人主流强势文化对中国文化的贬低、排斥和曲解,极力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来寻求自身文化身份和文化认同。华裔美国作家的作品确实有对中国文化的嫁接,最典型的女性形象当属汤亭亭在《女勇士》中对岳母刺字和花木兰传说的融合和改编。作为在美国文坛第一个有广泛影响的作家,汤亭亭(Maxine Hong Kingston)的《女勇士》可谓华裔美国文学发展过程中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虽然汤亭亭在创作过程中对中国文化的了解是透过美国文化的面纱望过去,而留下了一些重影、交融和误视。这是由于在美国出生和成长的美国的华裔后代对中国文化和历史的了解大多是从上辈人的故事里得到而变得模糊自己视为美国社会固有的一个部分。汤婷婷最后借惠特曼·阿新指出,美国文化本身就是多元文化,特有的华裔美国文化也是这个文化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不应受到贬低和排斥。
将美国文学分成便于讨论的历史片段或“时期”,不像划分英国文学时期那样能够获得文学学者们的共识;参见:英国文学各时期的划分。保罗·劳特编写的《重建美国文学》(1983)中的许多大学教学大纲调查和A.拉冯内·布朗·鲁奥夫与杰里·W.沃德合写的文章“重新界定美国文学史”(1990),证明了(尤其是为公正对待女性和少数民族作者的作品所作的努力以来)文学时期时间的划分及其名称具有多么大的可变性。近来,一些历史学家、人类学家和教授美国文学的教师,只是简单地把他们的研究按日期分段而没有附上各阶段的名称。但是一个显著的趋势是,承认重大战争在标志文学重大变革中的重要性。正如学者库欣·斯特劳特所评论的那样,这种趋势“表明在美国的政治史中存在着比具体的文学或文化类别中更明显、更为人信服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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