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皇权和国家统一起到积极作用。
所谓郡是指郡县,国是指封国,而郡国制则为西汉初实行的一种政治制度。郡和封国同是汉初地方高级的行政区划,郡直属于中央,封国则由分封诸王统治。刘邦认为封建有屏藩之利,郡县有统制之功,由是二者并行,使全国形成封国与郡国并存的郡国制度。
实行郡国并行制,从而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王国拥有独立的军、政、财大权,一旦做大,就会贪心不足、挑战皇权,使中央集权受到严重威胁。汉景帝接受晃错“削藩”的建议,后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又削夺大批王候爵位,解除了王国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