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险种以较低的保费,较全较高的保额,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这一险种自2008年11月启动以来,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参加了试点,累计投保8700多万元,惠及百万计划生育家庭。
在保费来源方面,在各级计生协的积极倡导下,形成了政府出资,社会捐助,企业让利,家庭自愿的多渠道投保方式;在保险服务方面,中国人寿坚持把该险种作为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支持,区别于其他商业保险,提供了更加优惠、便利和快捷的服务。
扩展资料:
相关事项:
1、参保对象,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对象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计生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年龄在0岁至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家庭成员共同受益。
2、保费及保额标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为每年每个家庭100元/份,意外伤害保险总额为16.6万元/份。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最高赔付15.6万元/份(保险金额按参保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赔付10000元(保险金额为家庭成员共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