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号牌由字头、字头号、间隔符(小车号牌)、序号组成。
其中:字头,使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字头号,使用大写英文字母;间隔符,为正方形方块;序号,大车号牌、小车号牌为5位阿拉伯数字,摩托车号牌为4位阿拉伯数字。
军用牌照使用的为第七代(04式),2013年5月正式启用。这一代号牌称为“2012式”军车号牌,新式号牌采用了信息防伪、荧光防伪、3D光学防伪、激光三维隐烁防伪、激光刻印编码防伪、轧印特殊花纹防伪等6项技术。
还应用了ETC技术,“2012式”军车号牌分为正式号牌、挂车号牌、试车号牌、临时号牌和飞行保障车辆专用号牌五种。悬挂前四种军车号牌的车辆允许上路行驶,悬挂专用号牌的飞行保障车辆只在飞行外场规定区域内行驶。其中,正式号牌分为大车号牌、小车号牌和摩托车号牌。
军牌发展史:
一、第一代“51式”军车号牌(1951年1月至1955年12月)
195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以下简称“总后”)颁发了《军用汽车管理暂行规则草案》,全军首次对军车号牌式样、制发、管理等作了规定:号牌分汽车号牌、机器脚踏车号牌两种,其中汽车号牌编号为6位阿拉伯数字。
二、第二代“53式”军车号牌(1956年1月至1984年7月)
1955年11月,总后颁发了《关于汽车、拖拉机、履带牵引车、机踏车的车号、类别标志,夜间识别标志与行车执照发放制作规定》,并于1956年1月正式启用新的军车号牌。
大、小车型号牌编号均为5位数,号码前有“军”字和军区符号,而且是首次使用天干地支区分军区及军兵种。军车号牌按规定的规格、型式用油漆喷制而成。
三、第三代“84式”军车号牌(1984年8月至1992年12月)
“84式”军车号牌分为正式号牌、挂车号牌、试车号牌和临时号牌四种,由字头、字头号和序号三部分组成。正式号牌字头使用军区所在地汉语拼音首字母(一些特殊的除外),字头号为2位阿拉伯数字,序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
以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