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可了解下农行的传世之宝实物黄金。
“传世之宝”实物黄金买卖业务是指中国农业银行自主经营,通过指定营业机构(经办网点),与投资者进行“传世之宝”实物黄金产品卖出(销售)和买入(购回)交易的业务。
传世之宝实物黄金卖出(销售)流程:
“传世之宝”卖出是指我行向客户(个人和单位客户)销售“传世之宝”产品。客户按照实时卖出价全额付款后,我行即时交付“传世之宝”产品。
(一)“传世之宝”卖出的结算重量为实物黄金的标准重量,出售时必须向客户提供销售发票,盖发票专用章。
(二)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借记卡、现金或转账进行交易。单位客户必须以单位借记卡或转账方式进行交易,经办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三)将《销售凭证》、实物黄金产品、及发票交与客户。
传世之宝实物黄金买入(购回)流程:
传世之宝”买入委托黄金企业进行,是指我行经办网点代理黄金企业向客户购回“传世之宝”产品。“传世之宝”买入按照实时买入价确认交易,即时全额向客户支付款项。符合条件的实物黄金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购回。
(一)购回“传世之宝”产品必须按照黄金企业规定的鉴定流程进行鉴定,鉴定合格方可购回。鉴定须在有视频监控录像的环境下当面进行。
(二)个人客户可通过借记卡或转账方式进行交易,单位客户(原销售凭证上填写的客户名称为单位名称)购回资金必须转入原购买单位的账户。
(三)持实物黄金和证书、原交易凭证(复印件有效)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网点办理购回。购回采用实名制方式,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四)将借记卡或转账收款回单、《购回凭证》交还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