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方面的宏伟事业。扶贫开发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举措。
一、 扶贫开发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生动体现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持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报告还强调“要加大支农惠农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等,从而清晰地表达出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理念。
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围绕整村推进、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对具有劳动能力的的贫困人口,着力帮助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其必要的救济、救助;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的生产力,加快消除贫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通过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动员党政机关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做好定点帮扶等工作,着力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主导、社会动员、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全面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之路,使贫困地区人民更加充分地享受发展成果。
二、 扶贫开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扶贫开发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扶贫开发工作的对象是人们普遍关心的困难群体,目的是为了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改善贫困地区的民生。我们要按照中央“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途径”的要求,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扶贫开发突出了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正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具体内容。多年来,扶贫开发坚定地走搞好产业开发、多种形式、多业并举、增强活力的路子,发挥贫困地区经济、人文、地理、政策等方面的优势,进行项目开发、市场开发、经济开发、发展特色产品、特色品牌,创特色产业,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在扶贫工作的推动下,许多贫困地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走上了富裕安康之路。继续加大扶贫力度,完善扶贫机制,加快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