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生于哲宗元佑五年(1090年),卒于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字会之,江宁(今南京)人,南宋劣迹昭著的投降派代表。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俘获,卖身投靠金太宗之弟挞懒。女真贵族将他放纵南归后,任礼部尚书,两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为宋高宗赵构所宠信。他杀害民族英雄岳飞,贬逐忠臣良将,力主和议,坚持投降,实行向金称臣纳币政策,成为南宋高宗一朝的有名奸相。
吴三桂(1612年-1678年)。明辽东人,祖籍高邮,字长白,锦州总兵吴襄子。崇祯时为总兵,镇守山海关。 1644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进入北京,崇祯自杀,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及后因镇压农民起义和执杀南明桂王有功,被清朝封为平西王,管理云南贵州地区。